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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亨的移动城堡1-2



听说过吗,山谷里面有个会移动的城堡,城堡的主人是一个大魔法师名字叫做金泰亨,他会吃掉人的心哦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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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座小镇里, 郑号锡有一家自己的花店,每日清晨,他打开花店的木门,将一簇一簇鲜花摆放在店门口的水桶里,花店被五颜六色的鲜花装饰的生机勃勃,店中央摆放着郑号锡平时修剪鲜花用的木质桌子和椅子,一卷一卷不同颜色不同花纹的包装纸码的整整齐齐,还有粉的紫的灰的香槟色的丝带,全都摆放在柜台上。



是一个天气晴朗的大清早,郑号锡正在店门口卸下今天刚运回来的新鲜花朵,把花从车里转移到地上,车就开走了,门前除了花,只剩下在整理花的花店老板,他擦了擦额头上细密的的汗珠。一个人经营这家不大不小花店说不上多轻松,但郑号锡觉得十分满足。



郑号锡把地上的花收拾好了,按照不同品种不同颜色插在不同的水桶里,屋里屋外到处挤满了花,剩下几朵在运输途中挤的叶片和花瓣受损的玫瑰他没打算丢掉,还没绽放呢,就摆在自己房间里的窗户旁边吧。



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,郑号锡大部分都认识,他们每天从花店门前经过,上班下班。偶尔悠闲的时候他会坐在花店门口的遮阳伞下喝一杯茶,镇上的人总是热情的问一句下午好。



镇上的人也爱浪漫,时常会来店里买一束花带回家送给爱人或者取悦自己。



“号锡啊,早上好!”花店门口的风铃响了起来。



郑号锡从店里堆得满满的花丛中抬起头,“是李先生啊,早上好!”热烈的笑容和花仿佛融为一体。



“请帮我包一束粉色的蔷薇,晚上五点钟我下班了来取。”李先生把钱放在店中央的桌上,道了谢就转身离开了,李太太可真是幸福,每个月李先生都会在这里订两束花带回家,偶尔是粉蔷薇,偶尔是紫月季。



整个上午郑号锡都坐在花店里为订单忙碌着,两个女孩子走进店里,郑号锡见过她们,是隔壁办公楼里面的职员,她们一边挑选着粉嫩的花朵,一边聊着天,“听说过吗,山谷里面有个会移动的城堡,城堡的主人是一个大魔法师名字叫做金泰亨,他会吃掉人的心哦 。”女孩神神秘秘的说着。另一个女孩子漫不经心的挑着花回应道:“我才不信这些呢。”



“你不知道吗隔壁镇上的洛莲在小镇周围附近的地方被吃掉了心。”



郑号锡不信这些,他笑着说欢迎光临,收拾着桌上被剪下的花枝和丝带,记得小时候妈妈也给自己讲过魔法师的移动城堡的故事,妈妈说不乖的孩子会被大魔法师开着城堡来把他接走,那就再也回不来了见不到爸爸妈妈了。小号锡总是紧紧抱着妈妈的脖子说我会乖的,我不会让大魔法师抓走的……



两个女孩子挑选了几朵月季花递过来请郑号锡包扎一下,郑号锡笑着给她们包扎好,还送了一点满天星做装饰。



“听说那位大魔法师帅气得很,要是能被他吃掉了心也值啦!”另一位女孩子哈哈笑着附和抱着花开心的出了花店。







到了傍晚,郑号锡把没有买完的花收成一大束抱回店内,遮阳伞和装花的桶也搬进店里,锁上门今天就算下班了,手里捏着的是今天修剪下来的有些破损的花,他总是带回家插在窗前的玻璃瓶里,郑号锡喜欢用唱片机播放着钢琴曲,看着他的花慢慢盛开。



拐进巷子里,再经过差不多五六栋房屋就到了自己的小房子,郑号锡低头深深嗅了一口手中还未盛开的花朵的香气,他喜欢自然的花香,黑黑的街口没有隐藏起他止不住的好心情,即使工作了一天很疲惫了,这些花儿永远能治愈他。



郑号锡高高兴兴地往回走,丝毫没有注意到巷口靠坐在拐角阴影处的那个长满黑色羽毛的“人”,郑号锡被他长长的腿绊了一下,差点摔倒,回头想看看绊倒自己的是什么,只见那人穿着一身粘满黑色羽毛的衣服,上衣裤子都是,甚至两鬓都是用羽毛装饰的,金黄色的头发长长的垂在耳边,绿色的宝石耳饰在发中闪耀着,似乎还有黑红色的液体顺着发梢和羽毛滴落下来,郑号锡靠近着蹲在他面前,一只手还抱着花,一只手拨开他遮住眼睛的金发,郑号锡白皙的指尖染上了红,“先生,你还好吗?”他小心翼翼的问。



对面的人费力的抬起眼皮,看了他一眼,还没来得及张口又晕了过去。



郑号锡本该害怕,大晚上的,一个奇装异服的人昏倒在这里,还流着血,可是他又转念一想,这个人虚弱成这样,应该不会伤害自己的,要是把他丢在这里的话,说不准他会死的吧。



郑号锡费力的把这个人扛进了家门,拖上了二楼,把花放在一旁的桌上,立马给他喂了点水,眼前这个躺在他怀里的人慢慢地汲取着碗里的水,羽毛渐渐褪去,郑号锡这才看清楚他的容貌,金发,高挺的鼻梁,像是哪里的混血儿,长相十分优越。



一碗水被喝的见底,那个人又睁开了眼睛,神智也慢慢恢复过来。黑色的羽毛已经全部消失,露出了白皙的皮肤,郑号锡拿过来湿润的毛巾擦掉他脸上的血。



怪物!



这是郑号锡甩掉脑子里的混沌后的第一想法,“你…你…”是怪物吗?这样好像不太礼貌,他没敢直接问出口。



那人倒是先开口了:“不好意思,打扰了,谢谢你救了我。”即使刚重伤痊愈,语气中也没有狼狈,只有掩不住的优雅。郑号锡下意识的回答“没…没关系,你没事吧?”



“没事的,吓到你了吧,我是金泰亨,可以失礼问阁下的大名吗?”金泰亨微微欠身。



“郑号锡,我叫郑号锡。”



“很好听的名字。”郑号锡看着他从桌上的花束中抽出一朵紫月季,“这花好漂亮,山谷里没有。”依旧是优雅的语气。



“是吗?你喜欢的话就送给你了。”郑号锡挠了挠头,这只花并不是最美的,半开不开的甚至还有些伤痕累累,金泰亨却十分珍视的捧在手里。他取下左手食指上的戒指放在桌上,“那谢谢了,这枚戒指当做谢礼。”然后带着花转身一跃从窗口飞走了。



郑号锡立马跑到窗口伸出脖子张望,那人没有像自己想象中的落在地上,他只看见一直黑色的大鸟飞出了巷子,好像往山谷那边去了。



“金泰亨…他就是传说中住在移动城堡里的大魔法师吗?”郑号锡喃喃道,怎么没有像传闻中那样,吃掉自己的心呢?



郑号锡把窗子关上,把玻璃瓶里的已经谢了的花扔掉换了新鲜的水,又把晚上拿回来的花插进瓶子里摆在窗前。



而那枚戒指,郑号锡在仔细端详之后,收起来放到抽屉里的小盒子里去了,大魔法师给的东西,是不是真的呢?会不会是一些小石头碎玻璃变的啊?



这天晚上,郑号锡做了个梦,一只黑色的大鸟叼走了他的心,大鸟黑色的眼睛里散发着温柔的光。



原来大魔法师会吃人的心这个传闻是真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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